译文
顾欢,字景怡,吴郡盐官人。顾欢六七岁的时候,父亲让他驱赶田里的麻雀,顾欢作了一篇《黄雀赋》就回去了,麻雀把田里的粮食吃了一大半,父亲很愤怒,要责打他,看见他写的《黄雀赋》就没有打他。乡里设有学堂,顾欢家中贫困不能上学,便在学堂墙壁后面倚着听,所讲内容没有遗漏掉的。八岁的时候,可以背诵《孝经》《诗经》《论语》。等到他长大后,更加专心致志,勤奋好学。母亲年纪大了,顾欢就一边亲自耕作,一边读书,晚上就把糠点燃,照着看书。同郡的顾恺之来到县里,见到他如此勤学,感到诧异,让自己的几个儿子与他交朋友 ,到了孙宪之处,和他们一起接受教育。
注释
挞:用鞭棍打人